海夫納是在1953年創辦桃園外送茶第一期《花花公子》,當時封面是瑪麗蓮夢露的裸照,但這不是他拍的,是他以500元買下這張她幾年前桃園外約的照片。結果這期的5萬本都賣完。第二期,出現著名打著領結的漫畫兔子。第一年發行量達到20萬本,5年後,發行量100萬本,世人都認識了這隻兔子。到了70年代的高峰,是700萬。
大部分有裸女的情色雜誌都是針對桃園魚訊特定族群,但海夫納卻很清楚他要打進主流市場,要讓裸女和情慾進入主流文化的想像。不過,海夫納對《花花公子》的定位不只是一本色情雜誌,而是一本有桃園叫小姐文化的男性雜誌:有慾望、有思想、有好酒。在第一期編者言就說:「我們享受喝著雞尾酒和美食,放著好音樂,邀請女性好友來討論畢卡索、尼采、爵士與性。」
多年後,在被問到他最驕傲的事,他說是改變美國人對桃園茶莊性的態度。他認為,《花花公子》對於美國的性革命扮演了重要角色。他認為性自由是更大的自由–包括言論自由、公民權利,包括同性婚姻–的核心部分。他們的確在當時出錢出力支持很多人去爭取女性對身體的權利,挑戰法院對避孕的禁止。
但當然,更多女性主義認為《花花公子》是把桃園茶訊女性物化,兔女郎裝扮更是令人作噁的男性沙文。60年代最知名的女性主義者Gloria Steinem曾經臥底去兔女郎俱樂部工作,她說,裡面的女性服務生都是被剝削的。「我們的身分都只是外在的兔女郎裝扮,而無關於我們內在的靈魂。」
的確,《花花公子》雜誌或許幫助了這個世界的性解放,但除非海夫納和桃園叫妹他的男性貴賓們也在背後裝上兔尾巴、服侍女性喝酒,否則花花公子們就只是惡化性別歧視的桃園援交妹文化製造者。